9月15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率隊來川,就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開展立法調研,并于當日下午在成都市召開座談會,聽取我省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設情況,以及省市有關部門、人大代表、專家、企業等的意見建議。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宋朝華主持會議。
四川省絲路經濟帶投資合作商會會長、中融國城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駱長文代表施工企業應邀參加座談會。
會議指出,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實施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加強聲環境功能區規劃,加強工業生產、交通運輸、建筑工地、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取得積極成效。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別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環境噪聲問題日益顯現,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噪聲投訴日益增長。數據顯示,2020年,全省受理噪音投訴達28.5萬余件,其中社會生活噪聲19.8萬件,建筑施工噪音7.2萬件,交通噪音1.1萬件。
座談會上,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委編辦,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以及成都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成都市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有關工業、施工、交通運輸、文化娛樂、公共場所等領域單位,物業公司、居委會等參加會議。與會人員圍繞座談提綱,就部門職責分工和工業、施工、交通運輸以及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噪聲污染防治情況,噪聲、噪聲污染的定義對具體工作實踐的影響,目前聲環境監測評價、噪聲污染防治目標設定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進行了交流,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噪聲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重點條款提出意見建議。
作為施工企業代表,駱長文在座談會上表示,支持國家對防止噪聲污染的立法修訂,堅決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要求,帶頭控制降低施工噪聲污染。同時,就防止施工噪聲污染方面,駱長文從施工企業的角度提出了建議。
調研組指出,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安寧和諧環境需要的務實舉措,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近年來,四川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及社會各界高度重視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大量工作,為制定和修改完善噪聲污染防治法打下了基礎、提供了經驗。對各方提出的有針對性、建設性的意見建議,調研組將認真研究,不斷完善頂層設計。下一步,要在科學立法、增加法律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在統籌兼顧、綜合施策、源頭管控等方面下功夫,在加大監測、監管和監控力度上下功夫,在降噪、防噪、監噪技術研發創新上下功夫,在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噪聲污染防治上下功夫,進一步明確噪音污染定義、行政主體職責、噪音標準等,為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